銷售:18912610059
銷售:18951100226
售后:18896962132
一、 產品介紹:
執行標準:GB20031-2005
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裝置適用于貯油庫、石化企業、油庫碼頭、油輪、鉆井平臺、電廠等大中型泡沫消防工程。
其比例混合器的流量范圍為8~200L/s;貯罐的容積范圍為300L~25000L(即0.3m3~25m3)。
按安裝方式分為移動式、固定式。
固定式按內部結構分為:帶膠囊型、不帶膠囊型;按外形結構分為:立式、臥式。
二、消防泡沫罐壓力式比例混合裝置工作原理及特點:
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裝置的工作原理
整套消防泡沫罐設備由比例混合器、鋼制貯罐、膠囊、進水系、出液系、單向閥、安全閥、控制閥、壓力表、排氣系統及管道組成。
比例混合器可使水和泡沫液自動按一定比例混合。當壓力水通過比例混合器時,一部分水通過“進水閥”管路進入貯罐水腔,擠壓膠囊,因噴嘴前后微小的壓差,使得膠囊內的泡沫液經吸液管被擠出與水混合成為泡沫混合液流,經泡沫產生器或其他噴射設備噴出泡沫進行滅火工作。
特點:
貯罐內有一橡膠制成的膠囊,使水與泡沫液隔開,每次使用后,罐內水和泡沫液沒能混合而保持原質泡沫液的性能不變,可以繼續使用,避免了泡沫液的浪費。
2、PHY貯罐內無膠囊式
整套消防泡沫罐設備由比例混合器、鋼制貯罐、進水系、出液系、單向閥、安全閥、控制閥、壓力表、排氣系統及管道組成。
消防泡沫罐比例混合器可使水和泡沫液自動按一定比例混合。當消防水通過比例混合器時,一部分水通過“進水閥”管路進入貯罐腔,擠壓泡沫液,因噴嘴前后微小的壓差,使得泡沫液經吸液管被擠出與水混合成為泡沫混合液流,經空氣泡沫產生器或其他噴射設備噴出泡沫進行滅火工作。
特點:貯罐內無膠囊,水進入罐內時,和泡沫液直接接觸。每次使用后,罐內水和泡沫液應全部排掉,罐壁沖洗干凈,吹干,再重新裝滿泡沫液,待用。不存在膠囊破裂而造成的損失。適用于能和金屬罐直接接觸泡沫液。
三、消防泡沫罐使用條件
與混合裝置配套的消防水泵的壓力和流量范圍,必須在規定的混合裝置性能要求之內。
壓力式比例混合裝置必須在規定的工作壓力范圍和流量范圍內使用,否則將影響混合比,降低泡沫質量。
壓力式比例混合裝置在規定工作壓力范圍內使用的壓力大小,取決于所配用的泡沫滅火設備的工作壓力和管道當量長度的摩阻損失,因此使用時應對管線系統做必要的計算,以決定比例混合裝置安裝位置是否恰當,選型是否合適。
四、消防泡沫罐使用說明(詳見PHYM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裝置工作原理圖)
1、 起動消防水泵且管道有壓力水后,先打開進口閥1、出口閥2及進水閥3。
2、 調節系統出口閥2的開度,使壓力表顯示達到壓力式比例混合裝置的額定工作壓力,并穩定在一定數值。
3、 當貯罐內進入壓力水并且壓力升到工作壓力后,即可打開出液閥門4,泡沫液與壓力水混合自動調節到6%(或3%)的比例,并且開始向系統輸出泡沫混合液。
4、 當停止供液時,應先關閉出液閥4(以免壓力水倒流入膠囊內),然后關閉其他閥門,同時停泵,停止工作。
5、 壓力式比例混合裝置初次灌注泡沫液的方法:
⑴ 關閉閥6,開啟閥8、閥9、閥7。
⑵ 打開法蘭蓋5,可用手搖泵向橡膠袋內加注泡沫液
⑶ 當泡沫液從閥7中溢出時,可認為泡沫液已注滿。關閉閥7。
6、 試水時,打開閥8,閥3,通入壓力水,當排氣閥8噴出水后即可關閉,使貯罐處于常備狀態。
五、壓力式比例混合裝置維護與保養
1、 經常檢查法蘭蓋是否密封,各閥門動作是否靈活靠得住。
2、 灌裝泡沫液時,應保持罐內清潔,不得與油類或其他泡沫液相混,不應與老化的泡沫液混合使用。
3、 泡沫液不得讓陽光直曬,并貯藏于溫差小的場地,少與空氣接觸。凡貯存超過兩年的泡沫液,使用前應抽樣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對于失效的泡沫液應及時更新。并且記錄更換新泡沫的日期。
4、 裝有膠囊的貯罐應每隔半年作檢漏試驗。試驗方法是開啟放水閥9,如果有泡沫液泄漏,則證明膠囊有損,應及時修補或更換。
5、 在更換泡沫液時,應對該滅火系統泡沫噴射模擬試驗,以檢查消防泵、比例混合裝置以及泡沫產生器等設備的工況是否正常靠得住,如有異常應及時檢修。
6、 更換失效泡沫液時,應對裝置進行清洗,清洗膠囊的方法是:
⑴ 先放盡膠囊內剩余泡沫液,然后開啟水腔放水閥9,再從膠囊放氣閥7接通壓縮空氣(壓力0.02~0.1MPa),開啟罐體下部排液閥6,把膠囊內泡沫殘液吹盡。
⑵ 關閉閥6,開閥8,從加液口5向膠囊加滿清水清洗膠囊內表面,然后開閥 6,從閥7接通壓縮空氣將水擠出,并繼續用壓縮空氣吹噴膠囊三十分鐘,把膠囊內水份吹干,重新罐裝泡沫液。